香港“枪王”承认私藏军火成龙写信求情
香港警方10月9日带同涉案的肩托式反坦克发射器到庭候命,有专人看守,散庭后立即运走,以免曝光。警方以胶袋重重包裹,其他弹药亦以行李箱运送。
10月11日电据香港《明报》报道,为不少电影提供枪械道具的射击冠军何孟强,称数年前曾因走私军火收监,也未能更新在香港枪牌。警方搜查其“军火库”,发现违例收藏逾27万发子弹、塑料炸药及反坦克武器。“枪王”出狱后自动投案,10日承认4项违例收藏弹药或爆炸品罪,还押候判,影星成龙亦写信为他求情。
被告何孟强(57岁)曾为香港实用射击(IPSC)比赛冠军。该项目的参赛者在模拟场景射击人形靶,须停下施射及边走边射,讲究快和准。他10日承认两项无牌管有弹药、管有爆炸品及无添加辨认剂的塑料炸药罪,于2007年9月26日在火炭桂地街工业中心两个相连单位,违例管有大量武器。
刑满回香港自动投案
被告代表律师艾勤贤求情指出,被告为合法枪弹供货商。2007年8月15日,他带同两支欧洲制手枪及子弹交易,被指走私军火,相关文件又有问题被判囚。他深知回港将被捕,仍坚持归案,希望早日与妻儿团聚。
案中爆炸品虽多,但缺少其他组成部分,故不能使用。案中炸药由一名华籍英兵转赠,被告原拒绝接收,但对方转为交给被告的下属,自1997年存于仓库至今。反坦克武器筒则购自坊间的模型店铺,已经发射,不能再使用。
拍电影结缘 成龙赞善良
辩方指出,多名射击界人士及名人为被告求情,包括东亚银行前副行政总裁彭玉荣,影星成龙(原名陈港生)在求情中表示,因向被告租借枪械道具拍摄数出电影而结缘,强调其爱枪“超越一般平常人,名副其实的枪痴”,其本性善良,无犯罪倾向。
根据控方案情,被告原管有枪弹牌照及危险品牌照,可储存8万发子弹。2007年8月15日,他在内地被捕还押,其枪牌于同年9月4日到期,无法续期。警方于同月23日搜查,发现其中一个单位并未获准改建为枪械房,并起出爆炸品等武器,以及逾35万发子弹,超出许可数量逾3倍。香港警方后向被告录取口供,被告承认管有该批弹药。案件押后至本月18日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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